潍坊市书画家联谊会会员行为守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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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怀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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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1-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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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21日潍坊市书画家联谊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2021年3月21日潍坊市书画家联谊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本会所有会员,必须做到以下六条行为守则:
一、自觉坚定政治方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自觉承担“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不得在书画艺术活动及其他场合中做出有损党的形象、违背党的文艺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自觉崇尚明德守纪。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于律己,诚实守信,干干净净从艺;反对错误思想观念,抵制违法失德行为,不得在投稿、培训、评审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代笔抄袭。
三、自觉传播优秀文化。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不得利用展览、论坛、讲座、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
四、自觉遵循艺术规律。坚持“植根传统、鼓励创新、艺文兼备、多样包容”,彰显时代精神,追求正大气象;倡导沉潜传统、守正出新,德艺双修、创作精品。自觉摒弃心浮气躁、急功近利,反对以书画的名义消解崇高、戏谑传统,反对包装炒作、哗众取宠、制造噱头。
五、自觉秉持职业操守。遵守社会公德,恪守职业道德,规范从艺行为,抵制歪风邪气,努力成为新时代先进文化的践行者、良好社会风尚的引领者;书画创作讲品位、讲格调、讲责任,反对低俗、庸俗、媚俗行为。
六、自觉热心公益事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积极参与文化惠民活动,深入群众,深入生活,“送文化”、“种文化”、“育文化”,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获得感、幸福感;反对脱离群众、脱离生活,反对形式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