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团体会员、广大会员:
现将本会秘书长起草拟定的( 1 )《民主管理制度》、( 2 )《人事管理制度》、( 3 )《财务管理制度》、( 4 )《物资管理制度》、( 5 )《会议制度》、( 6 )《业务活动管理制度》、( 7 )《印章管理制度》、( 8 )《档案管理制度》、( 9 )《保密制度》,予以公布,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秘书长进一步修改,提交本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正式实施。
提修改意见以书面、电话、网站等形式均可。征求意见自即日起,到 11 月 30 日 止。
二零零四年十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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