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 是 墨 迹 好
湖北 何朝波
已是八月了,大半年月又匆匆,回首看看书坛行进的步履,大脑陡然间又生发一些概念性的思考:今年又是中国书法的“展览年”!一系列展览的隆重推出便是明证。
在这林林总总的展览中,“全国首届册页展、全国第三届草书展”在投稿要求中明确指出:作者投稿时先一律寄作品照片,待初评、复评结束后,由大展组委会根据前期评审情况通知进入终评的作者交寄作品原件。
乍一看,欣欣然,我们认为这是展览评审机制的一次创新,是一种“双方相悦、互利互惠”的良好举措,通过这种办法,主办方省了人力、物力、财力;投稿作者作品如果落选,对作品尚可“敝帚自珍”。对这种改革、创新、探索精神,是评审机制的一大进步。办法即出,得到了广大作者的欢迎与支持。
作为一种“创新”的东西,必然要通过“试点”才能取得“经验”,即为初次,我们可以将这种机制作为一种“试点”的现象看待,那么就有了讨论的意义,然后不断完善的基础上将成功经验全面推开。从这种理念出发,仅通过照片对书法作品进行粗选,易失掉书法作品原件一些基本的属性,略言其由,各有其五:
一是失掉作品的气息。一件精美的书法作品,当我们以平行的目光审视它时,作品会给我们一种撼动人心的力量,这种力量来自作者的性格力量,这种性格力量是作者对技法选择运用基础上呈现出来的气息。如果将作品缩拍成照片,这种心理的空间体量、气息氛围显然与原作品不可同日而语。
二是失掉作品的笔墨。从当前的摄影、冲洗技术发展进程来看,照片还不能做到对作品笔情墨趣的“一对一”还原,照片只能对一些对比强烈的笔墨层次反映,对一些细节性、有意味的笔墨情韵无法反映,而这恰恰是笔墨精致及作者笔墨控制力的体现,随着作品的缩小,这种“笔墨信号”衰减会更加强烈。
三是失掉作品的色彩。对同一件书法作品,因拍摄光线、相机档次、冲冼技术的差异,易导致作品偏色,色彩还原不准同样影响作品的真实面貌。
四是失掉作品的材质属性。一件书法作品是由“笔、墨、纸、砚、印”等多种文房材质相互碰触的结果,特别是纸张的应用,仅通过照片并不能体现“徽纸、川纸、绢、帛、泥金、毛边”等不同书写载体的视觉与触觉属性,无法或不能完全反映这种材质美对人的心理撞击与审美评判。
五是失掉作品的形象真实。经常读书法作品集的作者都会有这种感觉,作品经过“照片化”后,不少文字结构和章法结构出现了形象变形,与原作有一定的形象差异。且作品“照片化”后,通过现代数码技术、扫描处理等高科技手段,完全可以对作品书写“缺憾”作“补救”式修改,难以保证作品形象真实。作者投寄作品照片初评、复评,大体能整齐地反映大多数作品的形象真实,但不可能做到“整齐化一”,但如果投寄原作,此弊可免矣。
拉杂至此,心里曰:“还是墨迹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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