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国书画等级考试
2008年下半年有关工作的通知
中硬考字【2008】2号
各考级培训基地、团体会员单位、教学实验基地、会员学校:
为更好开展中国书画等级考试工作,落实教育部考试中心教试交函字【2008】13号“关于中国书画等级考试2008年下半年有关工作的通知(见附件一)” 的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一、考点申报要求:
1、凡已建立“中国书画等级考试硬笔书法培训基地”的单位,只要填写“中国书画等级考试考点申报审批表(见附件二)”即可,无需考核。
2、未设立或正在申请建立“中国书画等级考试硬笔书法培训基地”的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
1) 当地教育行政机构签发的办学许可证(复印件)或相关社会力量办学资格认定的证明材料;
2)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正本的复印件;
3) 收费许可证正本的复印件;
4) 组织机构代码正本的复印件;
5) 拥有常设机构的办公地点和场地使用权的证明文件;
6) 法人和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7) 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主考,成立考试领导小组;
8) 具有一定数量的考生候考室、考生休息室;
9) 有专门的管理人员和严格的管理制度;
10) 有专门的保密场所和有效的保密措施,严格遵守有关保密规定;
11) 考试期间应成立安全保卫、医疗等工作小组,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12) 能执行有关规定,按照有关要求组织考试;
13) 考试期间,至少有一部考试专用长途电话,一台专用并能上互联网的计算机。
二、认证登记程序:
1. 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三份《中国书画等级考试考点申报审批表》;
2. 中国硬笔书法协会按照考点应具备的条件对考点申请单位进行初审;
3. 对考点申请单位进行考务培训;
4. 将初审合格且通过考务培训的申请单位的材料上报考试中心审批;
5. 经审批合格的考点,考试中心将颁发考点资格证书,考点方可组织考试;
6. 具体认证登记流程图(见附件三)。
三、考试时间:
中国书画等级考试2008年下半年考试时间:11月15日(硬笔书法)、11月16日(书法)。
四、考试费用:
中国书画等级考试的考试费用有所调整,详细内容请参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布的《关于调整中国书画等级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见附件四)。
五、注意事项:
1.请各考点申报人员将表格填好并在规定时间内寄回中国硬笔书法协会等级考试培训中心,以免延误工作开展。
2.各考点申报人员请务必将考场的个数、整个考场的最大容量统计清楚并准确填报,以免出现考生过多,考试场地不足的情况。
3.在考试报名过程中,如有考生报考书法考试,各考点同样可以办理,具体程序及考试费用返还比例等与硬笔书法考试相同,请各考点负责人务必将考生的考试类别、各类别考生的人数以及各级别的考生人数统计准确,以免出现试卷缺漏的问题。
4.有关考试的其他事项请详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布的《关于2008年中国书画等级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见附件一)。
5.请各考点单位严格按照考试工作日程安排(见附件十二)的时间开展工作,并请务必提前三个工作日将全部材料提交到中国硬笔书法协会培训中心,以便工作顺利进行。
6.中国硬笔书法协会各考点申报单位有关考点申报认证、考试报名、费用交纳返还(具体返还比例见附件十)、手续交接及相关联系等,均由中国硬笔书法协会统一办理,请各考点申报单位直接与中国硬笔书法协会培训中心联系(联系方式见附件十)。
附件目录
附件一: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布的《关于中国书画等级考试2008年下半年有关工作的通知》
附件二:中国书画等级考试考点申报审批表
附件三:中国书画等级考试考点具体认证登记流程图
附件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布的《关于调整中国书画等级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
附件五:中国书画等级考试试卷申报表
附件六:中国书画等级考试试卷接收清单
附件七:中国书画等级考试考点工作流程和要点
附件八:中国书画等级考试考点备案表
附件九:中国书画等级考试财务报告单
附件十:考试费返还比例及中国硬笔书法协会等级考试培训中心联系方式
附件十一:中国书画等级考试报名流程图
附件十二:中国书画等级考试2008年下半年考试工作日程安排
中国硬笔书法协会等级考试培训中心
2008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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