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雪萍实习生刘婕莹)2008年我省普通高考第二批录取将于7月29日至8月1日进行。据悉,在我省参加普通本科招生录取的院校共463所,省招办于7月28日晚8时开始向录取院校投放档案,7月29日正式录取。第三批独立学院 录取将于8月6日至8月9日进行,第四批专科 录取将于8月13日至8月16日进行,第五批高职录取将于8月18日至8月21日进行。
省外民族院校招收少数民族考生原则上按70%左右投档,其他考生按30%左右投档。省内民族院校按7∶3投档,即:少数民族考生按70%投档(聚居少数民族考生占60%,散居少数民族考生占10%),汉族考生按30%投档(长期居住在少数民族地区的汉族考生占20%,其他地区汉族考生占10%),由学校审查录取;高等学校民族班、预科班招生,只录取少数民族考生。省外院校民族班、预科班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档,由学校审查录取。省内院校民族班、预科班按照8∶2投档,即:聚居少数民族考生按80%投档,散居少数民族考生按20%投档,由学校审查录取。
按考生志愿录取且未报到入学的考生,下一年度录取时,省招办将其上一年度录取未报到情况向招生学校提供,如学校因考生缺失诚信不予录取,其后果由考生自负。常规录取工作结束后,本科层次的招生一律不得组织补录或换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