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全省统一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报名条件且具备一定美术专业知识和技能的考生均可报考。全省统一报名时间为2008年12月1日—2日,逾期不予补报。所有报考省内和省外普通高等学校美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办理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报名手续。
考试科目:造型基础、色彩基础。每科满分为100分。全省统考试题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专家命制。命题以中学的美术课程教学大纲和教材为基础,并兼顾高等学校美术类专业的招生、教学需要,注重考查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应届高中毕业生凭身份证、会考证、户口簿在户口所在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报名,应届高中毕业生必须与会考考籍库名单一致;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应届毕业生凭身份证、入学新生录取名册,在毕业学校所在县(市、区)报名;往届毕业生凭身份证、户口簿、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证,同等学力者凭身份证、户口簿、同等学力证明(由市招办审核),在户口所在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报名。外省考生不得在我省报考。
考生报名时需按规定缴纳报名考试费,并填写《2009年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采集表》。考生本人必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因填报错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评卷:打分精确到1分
评卷具体办法为:分档。分档组按规定的比例进行分档;复审。复审组对分档情况进行复审。对分档不合适的试卷,经集体研究通过,进行调整;编号。考务组对复审通过的试卷盖档次印章并进行编号;评分。评分组对盖档次印章并进行了编号的试卷在档次内按规定的分值打分,评分采用计算机评分系统进行,评分时评委用各自的计算机评分系统对每份试卷评出具体分数(精确到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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