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第二届艺术品收藏鉴赏交流博览会邀请函
中华民族已有8000多年的悠久历史,在漫漫历史长河中,为后人留下了丰富多彩的文明轨迹,而各个时期的艺术品便是通往文明传承的历史见证,代表了由古至今深厚的民族历史文化。自古以来收藏、鉴赏各类艺术品便是上自庙堂,下至民间的重要文化活动之一。
为了弘扬民族文化,传承中华文明,美化和丰富人们的精神和物质生活,促进山东省民间收藏活动健康、有序发展,在首届艺术品收藏鉴赏交流博览会成功举办的基础上,特举办“山东第二届艺术品收藏鉴赏交流博览会”。本次活动以构建和谐社会为出发点,以引导民间艺术品收藏活动的健康发展为目的,普及鉴赏科学知识,弘扬民族文化,开展艺术交流,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和收藏文化普及事业的发展。
一、展会时间:2008年4月28日—30日
二、展会地点:中国·济南舜耕国际会展中心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红山画院
协办单位:济南市文化局、山东省宝玉石测试研究中心。
承办单位:济南中天展览有限公司
媒体支持单位:《收藏》、《收藏界》、雅昌艺术网、《中国花鸟画》、中国东方红艺术品收藏网、中国艺术品收藏网、中国书法网、中国画廊拍卖网、东方书画网、华夏书画网、华夏收藏网、中国珠宝营销网、日照收藏网、慧聪网珠宝首饰、21世纪珠宝网、中港珠宝网、中国珠宝品牌网、黄金珠宝网、宝石网、中国黄金资讯网。
大众宣传媒体:将在山东省电视台、山东省广播电台、济南电视台《大旅游》栏目、济南市广播电台、《齐鲁晚报》、《济南时报》、《山东商报》、《都市女报》、《山东广播电视报》等媒体上做全方位报道。
四、活动内容:
1、民间收藏的
字画、票证、钱币、邮集、玉器、翡翠、珠宝、陶瓷等收藏艺术品。
2、本次博览会拟邀请国内、省内知名宝玉石鉴定专家、珠宝玉器专家、
字画专家、杂项、瓷器专家等现场鉴定把关,并出具鉴定证书,使展品优中选优,货真价实。
3、对入选交流会的藏品由组委会统一进行宣传、布展、交流,展品交流价由组委会专家及藏者共同商定。
4、本次博览会现场举行拍卖活动和捐赠义拍活动。
五、参展范围:
1、珠宝首饰:翡翠玉器、水晶制品、珍珠古玉;钻石及宝石、黄金制品;
2、古今当代名人
字画、文房四宝、金石篆刻
3、古玩文物:陶瓷艺术、石器、青铜器、中国名石、根雕木雕、红木制品;
4、邮集:各类钱币、邮币、古籍票证、磁卡、杂件及其它珍贵收藏品。
六、参展费用
1、标准展位:3m×3m A类展区:5800元/个 B类展区:5200元/个
2、室内光地:(36㎡起租)620元/㎡
3、鉴定一件收藏品,收取30-50元鉴定费,仪器测定一件收藏品并出具证书收取50元。
每展位包括:三面围板,一条楣板字,一张洽谈桌,两把椅子,两支射灯,220V电源插座一只,保洁及24小时保安服务。
七、优惠措施
1、凡在2008年3月30日前报名,并付清参展费用的参展商,享受展位费10%的优惠
2、凡一次性申请4个展位以上者可享受10%的优惠,申请8个展位以上者可享受25%的优惠
八、参展手续
1、由参展单位或个人填写参展回执表,加盖公章或个人签名,随参展费用一并汇入组委会指定账号
2、大会组委会严格按照“先申请、先付款、先安排”的原则确认展位及广告宣传活动。组委会五日内没有收到参展企业的参展费用,将有权对展位进行调整或取消该企业所预定展位。
3、组委会收到参展企业的汇款凭证后,将发送正式布展通知书。
九、鉴定手续
参加鉴定的群众至组委会填写鉴定申请表,并将鉴定费汇入指定帐号,同时递交需鉴定艺术品的彩色照片及自评估价。
十、注意事项
1、必须遵守展会的规定,守法经营,文明经商,保持展区的环境保洁,并保管好自己个人财产。
2、展销期间参展商自行保管好自己的展品及财物如有丢失或损坏,由参展商自行负责。
3、展板展具模型等不得用易燃材料制作,灯箱要做散热孔,自用电源线必须有防护套线,不得在展馆内吸烟。如果需要动力电及水等特殊要求的厂商可提前向组委会申请。
4、参展商的交通费和食宿费自理,组委会可代为预定酒店,安排住宿。
十一、组委会联系方式
电 话:0531—88016965
传 真:0531—880169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