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书画网》是由中国书画家联谊会主管,潍坊市书画家联谊会主办的专业性书画网站。她充分利用网络优势,向全球充分展示中国书画的艺术魅力和中国书画家的艺术风采,以规模大、服务好、内容全、点击率高,而而成为业界人士广为关注的专业性门户网站。2005年9月被山东省民管局评为“全省民间组织信息宣传先进单位”,并在大会介绍经验,《中国社会报》全文转发了他们的做法。为满足各书画团体、画廊、书画家及书画收藏者代理销售其书画作品的要求,特做以下规定。
一、 代理范围:
1、国内外有一定知名度书画家的作品;极具发展潜力的中青年书画家的作品。
2、书画团体、画廊、书画收藏者的书画作品。
二、 代理方式
1、书画家直接委托的代理:书画家直接委托的代理分为全部代理和部分代理两种形式。
(1)凡需本网站代理的书画家,先将本人艺术简介、作品照片、原作一件,邮寄或直接送达本网站艺术部。10天内,会将评定结果通知本人;
(2)经评定,本网同意代理的书画家,将通知来我处考察,双方同意后,签定《签约书画家作品代理协议》,并请公证机关公证;
(3)属全部代理的书画家,已经签约,其作品由本网站全权代理销售,年内保证实现双方约定的最低销售额,书画家不得再对他人销售;
(4)属部分代理的书画家,签约后向本网站提供3至5幅代销作品,根据销售情况,及时提供作品;
(5)作品成交后5日内通知书画家,并将成交款项汇入书画家所指定的帐户;
(6)凡与我处签定《签约书画家作品代理协议》的书画家,即为《东方书画网》签约书画家,享受该协议所规定的有关待遇。
2、书画社团、画廊、书画收藏者委托的代理:
(1)将作品照片、作者艺术简介、作品保真的有关证件,邮寄或直接送达本网站艺术部;
(2)如本网站同意代理,即与委托方签定《书画作品代理协议》;
(3)作品由委托方自存(特殊约定除外)。如有收购者,即通知委托方,双方自行交易,责任自负。
三、代理期限
四、有关费用
1、书画家直接委托的代理:
(1)网页制作费500元,为书画家在本网站《书画展厅》和《书画市场》同时推广介绍。《书画展厅》刊发书画家300字以内的艺术简介、个人照片,代销作品及个人代表性作品共8至10件,3000字左右的文章;《书画市场》刊登全部代销作品并配以个人艺术简介和照片;
(2)作品成交后,《东方书画网》按成交价提取25%的佣金。
2、书画社团、画廊、书画收藏者委托的代理:(1)本网站每幅代销作品收取宣传推介费100元;(2)按照作品委托代销的价格,提取10%的佣金。
五、安全交易方法
代理交易其运作的实质是以东方书画网为信用中介,提供让买卖双方都放心交易的一种中介服务。
1、首先买卖双方在商品交易确认后,买家把款汇到本网帐户,本网确认收到后,通知店主发货;
2、店主在收到本网的发货通知后立刻发货,然后等待买方收货确认;
3、本网将货款转给店主,同时扣除20%的交易费(卖方支付)。
4、成功交易后,系统将提高双方的交易信誉值以及卖方的交易成功率。以上如发生退货纠纷,未完成交易的情况,在卖方收到原货后,本网全额退回买方汇款,不收取任何费用。
5、如藏品有缺陷,请单独拍照并作说明,否则交易因此出现责任由卖方承担
6、交易过程中双方自行协商包装要求及包装费用,如因此发生问题本网不承担责任
六、联系电话及邮政汇款:
13561449606 05368769237 刘先生 QQ:543706650
(0536)8271833(办公室) E_mail: lhnjy2004@163.com
汇款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米市街48号 潍市书画家联谊会
收 款 人:刘海宁 邮政编码:261041
七、银行汇款
开户名称:刘海宁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
银行帐号:4563 5160 0300 5722 016
**付款事宜
请在汇款单上注明汇款用途。
使用邮局汇款请注明您的电话,并以电子邮件、电话或传真和我们联系。
收到付款后我们当天办理预定事宜。
任何问题均可和我们联系,一定给您最满意的服务 。
网站公示所有产品价格均未不含税价,如需要发票请增付产品标价的7%。
注:付款时请仔细核对帐户信息,以免出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