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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艺术研究院是文化部直属的国家级艺术科研与教学机构,拥有众多著名的艺术学博士、硕士导师。中国艺术研究院是国务院首批公布的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是艺术学一级学科所在单位,具有8个博士学位授予权和9个硕士学位授予权,学科分别为:艺术学、音乐学、美术学、设计艺术学、戏剧戏曲学、电影学、广播电视艺术学、舞蹈学和文艺学。中国艺术研究院是已建立艺术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单位,同时也是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单位。2006年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和文化部批准,正式成立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自1987年以来,已开办研究生课程班20届,有相当一批学员获得硕士学位。为有志于从事艺术事业的学子提供到我院学习深造和申请硕士学位的机会,中国艺术研究院决定2007—2008年继续举办艺术学各专业方向研究生课程进修班。
一、学科专业 艺术学、音乐学、美术学 (含设计艺术专业)、戏剧戏曲学、电影学 (含广播电视艺术专业)、舞蹈学。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1、遵守纪律,品行端正,有从事教育工作或多年艺术实践经验的人员; 2、具有本科毕业学历,获得学士学位并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或具有大专学历,大专毕业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 3、身体健康。
三、学科专业方向与部分课程设置 公 共 课:马克思主义哲学、艺术美学、中国传统文化、中国美学思想史、西方文明史、西方现当代哲学思潮、文化人类学、文献目录学、中国民俗学、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专业课程: 1、艺术学:艺术文化学、艺术管理学、博物馆管理学、文化发展战略与文化政策研究、文化产业研究、文化创意产业、艺术人类学、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红楼梦与中国古代小说艺术等 2、音乐学:中国古代音乐史、民族音乐学、音乐考古学、音乐美学、乐律学、和声学、古代音乐文献研究、乐种研究、音乐教育学、音乐文化人类学、西方音乐文献翻译、世界民族音乐、电影音乐、中外音乐作品赏析、西方音乐史等 3、美术学:中国古代美术史、外国美术史、美术学原理、美术批评、民间美术研究、中国当代美术创作研究及展览策划、美术考古学、美术教育学、美术文献学、美术鉴藏、雕塑艺术创作及研究、碑帖鉴定与研究、古代建筑保护与研究、古书画鉴定研究、文物摄影、明清家具研究、玉器鉴定、陶瓷鉴定、青铜器鉴定、设计美学、中外设计艺术史、设计理论、设计批评等 4、戏剧戏曲学:中国戏曲史、戏曲理论与批评、戏曲剧种保护、当代戏剧批评、戏曲美学、东方戏剧艺术、近现代戏曲研究、民间戏剧研究、戏曲表导演理论、戏曲表演研究、中国话剧史、话剧理论与批评、话剧舞台美术、曲艺理论、中国曲艺史等 5、电影学:中国电影史、电影批评、电影观众心理学、类型电影研究、外国电影研究、女性主义电影批评、电视批评、电视产业研究、电视剧编剧、电视传播学、多媒体艺术、电视电影、外国电视研究、视听语言等 6、舞蹈学:中国舞蹈史、外国舞蹈历史与理论、舞蹈文化人类学、中国少数民族民间舞蹈文化研究、舞蹈表导演理论、舞蹈批评、影视舞蹈等
四、学习期限与方法 2007年9月至2008年6月,与本院研究生同班学习,一年修完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位课程。
五、颁发结业证书 按照教学计划,完成各门课程的学习,考试成绩合格者,由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生院颁发《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生课程班结业证书》。具备学士学位,并通过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主持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的学员,可依据《中国艺术研究院在职人员以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实施细则》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1998)54号文件规定,申请硕士学位。
六、费 用 每位学员每年缴纳学费15000元(人民币),教材及资料费根据需要另外缴纳。我院协助安排住宿,食宿费自理。
七、报名程序和入学 1、登录“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生课程班报名登记表》填写,也可来函索取。另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于报名日期截止前寄达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北里甲1号 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邮编 100029 2、报名费100元,请电汇至我院研究生院财务处 王燕生(收)。 3、邮寄材料及电汇报名费请注明“课程班”。 4、报名截止日期:2007 年8月31日 5、我院研究生院收到上述材料后,经审核,对符合条件者发出正式录取通知书,学员持通知书按规定时间来我院报到。 6、入学时间:2007 年 9月中旬,详见录取通知书。
八、联系方式 电 话:010-64966577 010-64988181 网 址:http://www.gscaa.cn
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生院 招生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