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展览中心展厅,面积 180 平方米 ,展带长度为 68 米 ,展板高度 3 米 ,备有各类画框,适合举办个人展或联展。
2、展厅租金:三天之内 5000 元,每增一天加收 1000 元。潍坊市书画联谊会会员按 60% 收费。开幕式剪彩用品、花篮、请柬、展标(两条、每条长 10 米 )免费提供。展览中心负责邀请出席开幕式领导、新闻单位及观众。有偿提供座谈会、研讨会、场地和服务。
3、展出前两个月,参展单位或个人,应将作者简介、部分作品照片等资料及当地文化艺术管理部门的介绍信,送交或邮寄艺术展览中心,经审查同意后,即安排展出日期。
4、展览中心备有摄像机、高档数码照相机,为艺术家有偿制作录像带、光盘及开幕式照片。展厅内备有电视机、录放机、VCD 等设备,展览期间义务播放开幕式录像带艺术和艺术家自带的录相带或光盘。
5、有偿为艺术家进行全方位的宣传推广,邀请一定级别的美术评论家予以评论;在报刊、电视、因特网、广播等媒介中广泛宣传;出版画册、印刷宣传册页;请知名人士作序、题书名; 在潍坊市书画家联谊会主办的《东方书画报》上发专刊和在《东方书画网》上长期民出(一年),价格优惠(可与艺术家协商),本展览中心可组织客户为展览者售画,销售收入双方按合同约定分成。展后作品委托代销另议。
6、展出期间由展览中心和展出单位共同负责安全,夜间由展览中心负责值班。特殊展品由展出单位出资,保险公司投保。
7、展览中心负责为外地参展者联系食宿,预订返程飞机票、火车票,费用由参展者自理。
8、双方一经商定,即签订展出协议,并付给展览中心 40% 定金。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联系地址:潍坊市奎文区米市街 48 号 邮政编码: 261041
联系电话: [0536]8271833 传 真: [0536]8279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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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人:庄永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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